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上一次是从3万提到6万,如果考虑到价格因素,10万是应该的。
2010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为此财政部出台了财税[2009]133号和财税[2011]4号文件,分别规定2010年度和201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后,财政部再将3万元提高至6万元,优惠政策期限延续至2015年底。昨日会议决定再次将这一额度提高,优惠政策期限延续至2016年底。
除了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不少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2013年8月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称,这将为超过600万家小微企业带来实惠,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
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显示,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各类企业比重达到94.15%,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报告称,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安置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
尽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频出,但一些小微企业仍难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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