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大力开展反避税工作
3月18日,税务总局召开全国国际税收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回顾了我国国际税收工作探索与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国际税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了下一阶段国际税收工作。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面向税收管理现代化目标,提质增效,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
张志勇肯定了我国国际税收工作改革发展四十年来取得的成绩:
—国际税收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到2013年底,已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99个双边税收协定、2个税收安排和10个情报交换协定,出台了特别纳税调整、非居民税收管理、“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等政策规章和制度规定;
—跨境税源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与2008年相比,2013年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达到469亿元,增长37倍,非居民企业税收由384亿元增加到1172亿元,年均增长25%,对外情报交换国家由18个增长到46个,通过征管协作查补税款56亿元;
—服务跨境纳税人的水平不断提升。已对外达成或签署39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和39个转让定价相应调整协议,2013年为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210.39亿元。2011年以来处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24660件,其中涉及港澳安排11034件,为企业或个人减免税额345.69亿元;
—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深化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创新性地提出成本节约和市场溢价等的反避税理念和操作方法,积极参与税收透明度与情报交换全球论坛,提升了我国在世界税收领域的透明度、话语权和影响力。
张志勇分析国际税收工作形势时指出:日益激烈的国际税源争夺,对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对外开放战略,对税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目标,对国际税收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际税收规则的调整,对增强我国话语权提出了更高要求。
张志勇强调,国际税收工作要落实王军局长“一年上一个台阶,三年有一个明显变化”的指示,以“职能定位完整、法规体系完备、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组织保障有力、国际地位提升”为中长期目标,提升站位,砥砺奋进,全力打造中国国际税收升级版。当前应着重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完善法规制度。深入开展“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专题研究,使未来规则更多体现中国立场。梳理现行国际税收制度,查找政策漏洞,完善跨境交易税收法规体系,以及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中涉及国际税收的内容。
二是强化工作机制,优化跨境税源管理与服务。大力开展反避税工作,推进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积极参与国际反避税信息交换,遏制跨境逃避税和不良税收筹划,防止税收流失。规范居民企业境外所得信息报告制度,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权益。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将国际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税收信息化体系,形成境外信息、国内信息、典型案例和征管系统互为补充的信息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跨境税源监控,深化税收经济分析。探索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的跨境税源监控路径,强化税源监控和风险分析,提升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五是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话语权。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多边公约和情报交换为重点,积极参与税收领域国际合作,提高参与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能力和成效。
六是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推动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国际税收管理机构,充实专职人员,选拔培养专业领军人才,打造具备国际视野、德才兼备、精通业务的人才队伍。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就落实会议精神做了讲解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宁波市、厦门市国税局和深圳市、厦门市地税局分别交流了转让定价、非居民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税收协定执行等经验。税务总局机关相关司局负责人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国际税收工作的领导和国际税收部门有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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