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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浏览:3334 次  |  日期:2013-02-23 国税地税又传合并 “大财政”体系再成焦点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广,地税将面临“被架空”的尴尬。国地税能否合并,形成“大财政”体系,再成关注焦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有消息人士透露,目前针对财税改革流传这样一个方案:地税系统将拆分,部分并入国税,部分并入财政系统。

  分税制下国税与地税的征管之争由来已久,学界、人大代表等直指其机构设置不科学,腐败频发,并极力倡导两套征收机构合并。但多年来,这一直是个未解命题。此次“大财政”传言备受关注概缘于此,但至今国税总局等相关负责人并未确认以上说法。

  “大财政”传言再起地税系统将拆分,部分并入国税,部分并入财政系统。据称,以上“大财政”方案大致思路如下:将地税中原来涉及营业税等税收业务的人员划归国税,其他人员分流到财政系统。分流到财政系统的人员,主要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地方性费用的征收工作。

  早在2009年,国家提出在部分地区试点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时,国地税合并的提议便开始流行,但至今一直没有具体运作实施。

  此次“大财政”方案的提出也难免以往的争议:支持者认为“能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提高效率”,反对者认为“大部制应更多针对产业主管部门,对财税系统的调整,政府决策部门需要倾听更多不同的声音。”

  “分税制”饱受诟病

    税务系统一位官员表示,“(国地税)当初不该分,现在想合很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的形势。

  我国在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将国税与地税机构分设。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分税制”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财权、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两税”为争夺税源竞相违规操作,致使国家税收遭受大量损失,且直接影响政府正确决策;税收征管成本和运行成本急剧攀升;税务机构设置不科学加之监督缺失,导致重大税务腐败;税收征管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税务法规缺失,激化税企矛盾;机构分设不利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统一。

  多次建议国地税合并的政协委员黄少良举例: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受贿814万元;江西省国税局原局长滕国荣受贿被判7年;陕西安康市国税局原局长李玉贵贪污受贿被判12年;广西柳州市国税局原局长杨立峰贪污、挪用上千万元。“分税制是这些国税腐败大案、要案频出的重要体制根源。”

  当务之急则是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进,国地税在分工上已出现矛盾。营业税本为地税收入的大头,改革后,征管部门将从原来的地税局变为国税局,地税系统将面临“业务被架空”的尴尬。
“合税制”大势所趋

    曾任中南财大外国财税教研室副主任的叶青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营改增”试点的大力度推广,使得地税机构职能进一步弱化,这给国税地税合并带来了契机。

  而从国地税分家以后的税收成本上看,这种合并也是势在必行。叶青表示,国地税分家至今已近20年了,目前国税与地税加在一起的税收成本比20年前没分家时提高一倍。事实证明,目前,我国已是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总额的0.58%,日本为1.13%,而我国已接近8%.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施正文教授也认可以上说法,“从整个税收征管、将来完善或者改革的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国地税机构分设已经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比如管辖交叉、管辖不明确给纳税人的税收登记、申报及税务稽查带来了很多重复与不便。征管成本与纳税成本显著上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便‘营改增’不推行,目前国地税分开运行这个机制产生的实际效果也是弊大于利。”

  在施正文的眼中,随着改革试点的推进,问题就不再是国地税该不该合并,而在于怎样试点与如何扩大试点,怎样分行业、分地区让改革最终完成,让这种合并进行得更加顺畅与合理。“国地税合并并不会影响到中央税收收入目标的完成。且从长远来看,这是我国税收系统改革的一大趋势,从正当性、合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上看都具备可行性。”“上海模式也证明了国地税合并的合理性”,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仍有个别省份沿袭了国地税不分家,或者财政地税不分的局面。上海即是国地税不分家,实践证明,上海市的财税系统现已被公认是“我国人员最为精干、效率最高的财税系统”。

  “二合一”难题待解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分税制”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地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两税合并”的阻力也显而易见:一是来自利益集团的阻力,这或许是影响税务机构改革最重要的一环。譬如,国税地税合并后,人员的分流与安置问题(特别是官员岗位与级别的调整);二是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问题,都不容易解决。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指出,在两税合并问题上,相关方面没必要再患得患失,时机早就成熟了,不会有任何影响,越晚成本越高,越早越有利于中国在世界上树立法治国家的形象。

  对于国地税“二合一”难题,曾多次建言国地税合并的黄少良委员曾给出解决方案: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机制;国税、地税应是合并后“税务局”内部业务的分工;一块牌子,一套机构,一种管理体制,执行一个政策法令;建立、健全税务有效监督机制;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增设专门机构,加强对偷漏税和税企、官企勾结违法违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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