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体验 立即体验
在线留言 在线留言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深度财务LOGO
  • 深度财务全国统一热线
财务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来源:合肥深度财务  |  浏览:2540 次  |  日期:2020-07-0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2020-06-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2.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规定执行。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4日



深度财务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注册代账报税,审计评估,出口退税,财务分析,高企策划等专业服务。

合肥财务



评论记录


暂无内容

第0页/共0页首页上一页0下一页最后一页共0条信息

我要评论

*评论描述:
*验证码: 点击验证码可以刷新

Copyright  ©  2001-2019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合肥深度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皖ICP备12014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