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将建筑施工手脚架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且配备操作人员,是否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福建税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建筑施工手脚架不属于建筑施工设备,应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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