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近期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出现的一些波动,虽并未改变市场整体格局,但市场运行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在增加,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任务还很艰巨。 对此,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有清醒认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落实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作为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以提高计划完成率、增加有效供应为首要目标,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
从7月开始,国土资源部将对保障新安居工程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实行月度指导,对落实情况较差的将予以通报,年底对各省(区、市)进行目标责任考核。下半年,各地要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切实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防止出现商服和住宅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破坏市场稳定。
《通知》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价专业评估和集体决策程序,合理确定起始价、底价,在土地出让前还应全面分析、研判市场形势,对可能出现高价地的要及时调整竞价方式,制定出让方案和现场预案。对预判成交价格创历史总价新高、或单价最高,或溢价率超过50%的房地产用地(包括商服、住宅或商住综合),要及时调整出让方案,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或配建保障房、公共设施等办法出让土地。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擅自调整放松要求。已放松的,要立即纠正。《通知》还重申了已有的房地产用地管控政策,要求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务院调控政策上来。要严格执行有关住房用地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探索完善土地交易方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坚持做好市场监测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要分类指导,精细调控,确保调控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土地交易方式,合理安排供地节奏、数量和批次,形成均衡协调的供地结构。要关注舆论,敏锐反应,把握和引导市场预期,防止地价信号被社会误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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