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质疑
问:我司租赁厂房,取得时是毛坯房,为此进行装修与改良,前任会计入在「固定资产 — 建筑物」这个科目。我刚接手一个多月,前天股东开会时质疑,既然是租赁的厂房,怎么会有建筑物,请问,是这样吗?
入账的科目
答:企业列在账上的建筑物,通常要能对应到不动产权证,否则就是违章建筑,随时有被推倒的风险。
如果房产是经营租赁的,不应该列入建筑物。接手前任账务后,应逐项评估合理性。依你所述,该等支出可入建筑物改良,按不超出租赁期的时限摊销。也可以入「长期待摊费用」,按不超出租赁期的时限摊销。
入错科目的影响
追问:只要不影响利润表,入那个科目有那么大的问题?
答:对不参与管理的股东,或参与管理但看不到账务处理的股东来说,租赁房产不属于企业的所有权。将使用权的资产的改良支出列入建筑物,会让股东质疑企业账务处理能力,甚至进而质疑管事的股东的诚信,这对财务人员与大股东的诚信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所以,最好还是查回以前的账务处理,即时调整为宜。
自有房屋改装修支出呢?
再问: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列建筑物就对了,是吗?
答:基本上正确,但要留意建物改良或装修的支出:
(1)要列在原被改良物项下;
(2)使用年限不超出被改良物剩余年限内摊销。
其他还需要留意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不要超出土地证的使用年限。
为何房产的使用年限要受限于土地可用年限?
再追问,土地证到期不是可以续期吗?为何房产的使用年限要受限于土地证?
答:会计首重凭证,依据实际情况分析入账,不能预存猜测,这也是稳健原则,保守原则所强调的。
取得资产时就预估土地到期还可以续期,这是不现实且不保守稳健的。取得剩余十年使用期的价值不同于三十年的价值,而且土地到期时当地政府有权收回,并进行城市规划建设,这是企业无法估计的。所以,还是按财务会计准则规范处理账务才是正确的。
结论
企业账务处理不宜任性,要顾及阅读者的感受与观点,同样不影响利润的情况下,还是规范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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